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食堂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和法规,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。
3.初中或以上学历。男女不限;男性须20至40周岁,女性须20至35周岁(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)。
4.具有健康证明和初级厨师证;具有相关工作经验,能胜任工作岗位;佛山市户籍优先。
5.出现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:曾因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近两年内,在广东省机关、事业单位招录(聘)考试、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;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请应聘者自行登陆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官网下载或到现场,如实填写《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求职登记表》(附件),网址:
1.中心根据应聘人员的资料做资格审核检查,并按照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,另行通知面试时间。
2.面试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60分,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:1比例确定聘用人选。如有弃权者,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。
设试用期2个月,工资3000元/月。试用期满合格后,工资、奖金等总收入约4800元/月以上,同时享受购买社保和公积金、伙食补贴、员工体检、带薪年假等福利,有偿提供食宿。
本次招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,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,做好报名、面试等工作。应聘人员在报名和面试时,应持“健康码”,国内高、中风险地区及近14天内有国(境)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具有核酸检验测试资质机构出具的近7日内核算检验测试阴性结果原件(上交核酸检验测试结果复印件),接受体温检测,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。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、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的人,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,不得应聘。